請網管醒醒吧

相信有滿多人看過柯夢波丹的雜誌吧,其內容對性愛方法或個人性愛經驗的描寫無不直接坦白,難道她也得被列入傷風敗俗的雜誌嗎?若只是因為某些道德感強的網友提出檢舉,就任意刪除文章,那是否有違部落格的言論自由呢?亦或有可能是因為妒嫉別人的部落格的超人氣所做的惡劣舉動呢?網管是否有真實的去清查呢?請還給我們一個言論自由的空間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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